一、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(以下简称基金会)奖教金项目是为表彰优秀教师而设立。
二、基金会是学院为奖励优秀师生、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、支持学院的建设与发展而筹集捐款的常设机构,欢迎社会各界通过基金会捐资设立奖教金。
三、奖教金的名称和评选条件依据学院的相关规定执行。接受社会捐助,数额较大的,奖教金名称可根据捐赠方的要求冠名,如:“东南大学成贤学院×××奖教金”,捐资方有特殊要求的另行商定。
四、凡在学院任职的专职优秀教师均可申请奖教金。
五、奖教金评定工作的组织实施由院教学部负责。
六、获奖教师名单以一定方式公示,奖教金评定要做到公正客观、公平合理、公开民主。
七、为奖教金获得者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。
八、本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归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。
九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公布实施。